新零售概念用於旅館賣房的可行性評估

將旅館賣房視為「新零售」,並非一個100%完全對應的標籤,但它是一個極具啟發性、且在策略層面上非常正確的「思維框架」。

我們可以從「相似之處」與「根本差異」兩個角度來深入探討這個觀點。


新零售觀點用於旅館賣房觀點相似之處

「新零售」的核心,是由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提出的,其精髓在於**「以消費者體驗為中心,以數據為驅動,重構人、貨、場的關係」**。它強調線上與線下(OMO, Online-Merge-Offline)的深度融合。

如果我們將旅館的「房間」視為「貨品」,將「旅客」視為「消費者」,將「旅館本身及線上平台」視為「場景」,就會發現兩者在底層邏輯上高度相似:

新零售核心在旅館業的體現
1. 線上線下融合 (OMO)旅客的旅程早已是OMO的實踐。他們可能在社群媒體(線上)被種草,到OTA或官網(線上)比價預訂,接著到飯店(線下)辦理入住、享受設施,最後再回到網路(線上)留下評論。一個成功的旅館必須無縫整合所有線上線下的顧客接觸點。
2. 以消費者為核心過去的旅館是「我有什麼房間,你來住」。新零售思維則是「你想獲得什麼樣的體驗,我來為你設計」。這催生了個人化服務,例如透過CRM系統記錄熟客偏好(喜歡高樓層、需要乳膠枕),並在他們下次入住時提前準備好。
3. 數據驅動決策這是兩者最相似的地方。旅館業早就使用數據決定動態房價(Dynamic Pricing)。而新零售思維將其擴展到:分析訂房來源、顧客輪廓、停留時間、附加消費(餐飲、SPA)等數據,用來優化行銷策略、改善服務流程,甚至決定未來旅館的設計方向。
4. 重構「場」的價值新零售的實體店不只是賣貨,更是品牌體驗中心。同樣地,現代旅館的「大廳(Lobby)」不再只是辦理入住的地方,它可以是共享辦公空間、咖啡廳、酒吧、選物店、藝廊。旅館本身從一個「睡覺的地方」變成一個「生活風格的目的地」或「在地文化的體驗中心」。
5. 高效的供應鏈/庫存管理零售業追求庫存周轉率,而旅館業的「庫存」就是房間。房間是**「即時性商品」**,今晚沒賣掉,就永遠損失了。因此,旅館需要像新零售一樣,透過中央預訂系統(CRS)、通路管理系統(Channel Manager)等工具,對所有通路(官網、OTA、旅行社)的房間庫存進行即時、高效的管理,追求入住率和平均房價(RevPAR)的最大化。

從以上幾點來看,用新零售的框架來思考旅館營運,可以幫助業者擺脫單純「賣床位」的舊思維,轉向「經營顧客關係與完整體驗」。


兩者觀點之根本差異

儘管思維框架相似,但旅館的「商品」與實體零售的商品有幾個根本性的不同,這也是不能將兩者完全劃上等號的原因:

  1. 商品的本質:服務 vs. 實物

    • 零售:商品是標準化的實物,可以被帶走、儲存、轉送。

    • 旅館:商品是「住宿體驗」,一種無形的服務。它具有不可儲存性(當晚的空房無法留到明天賣)和生產與消費的同步性(客人入住的當下,服務才正在被「生產」和「消費」)。

  2. 體驗的複雜度與不可控性

    • 零售:顧客體驗主要圍繞著商品本身、購物環境和支付流程。

    • 旅館:體驗是極度複雜且個人化的。從預訂、交通、入住、房間設施、餐飲品質、服務人員的態度,到隔壁房客的噪音,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影響整體評價。「人」的因素(服務人員與其他客人)在體驗中佔據了更核心、也更不可控的位置。

  3. 地點的絕對性

    • 零售:可以透過物流將商品送到消費者手上,或開設快閃店來接觸不同客群。

    • 旅館:是不動產(Real Estate),地點是固定的。旅館的成敗與其所在地點的吸引力、交通便利性、周邊環境等因素牢牢綁定。


結論

將旅館賣房視為新零售,在策略思維層面是正確且極具價值的。它提醒了旅館經營者:

  • 不能只專注於線下的「一畝三分地」,必須打通線上線下的數據與體驗。

  • 賣的不只是房間,而是以房間為載體的「體驗」與「生活方式」

  • 必須從經營「資產」(房間)轉向經營「顧客」(數據與關係)

然而,在實際執行時,也必須深刻理解旅館業作為「服務業」與「不動產業」的根本特性,例如服務的不可儲存性、體驗的複雜性以及地點的固定性。

總之,「新零售」為傳統旅館業提供了一套現代化的升級藍圖和思考工具,能幫助業者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找到新的增長點與護城河。